2008年5月21日 星期三

立委提案打馬虎 漏洞百出

立委提案打馬虎 漏洞百出

這些立委會不會太誇張ㄚ
打錯字或許還能說是疏忽
引用錯法條就太誇張了吧

同黨的三個立委提案前居然都沒協調一下
三個人抄了同一份提案居然還一起提案
真是丟臉丟大了

至於立法未考慮周全沒做好配套
說真的~~已經習慣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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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打馬虎 漏洞百出

〔記者施曉光、彭顯鈞、陳詩婷/台北報導〕本屆立法院開始審查法律提案以來,陸續出現不少「瑕疵品」,誤引、抄錯法條還算小問題,情節嚴重者如忽略道德風險、欠缺配套修法等立法技術嚴重漏洞,立法品質令人擔憂。

勞保條例修正 大開投機巧門

日 前初審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在藍、綠立委「集體創作」下,未來年金給付將以最高六十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還開放二個以上 投保單位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形同大開投機巧門,民眾「掛保」衝高投保薪資,就可以繳納少許保費,獲得高額給付,讓已瀕臨破產的勞保基金雪上加霜。

忽略配套 片面修法所在多有

不負責任的提案,還有片面修法,疏忽其他配套。

例如國民黨團所提、上月三讀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案」,加徵保費滯納金上限由現行應納費額的一倍,調降為二十%為限,但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投保單位經加徵滯納金到應納費額一倍後才須處以罰鍰的規定,未配合修正,導致勞保局今後根本罰不到投保單位。

同樣也已三讀通過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將強制退休年齡延後到六十五歲,但勞保條例強制投保年齡上限六十歲未配合延後五年,使得六十歲至六十五歲的勞工,資方不具強制投保責任,影響勞工權益。

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審查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第二十七條授權紀律委員會得處理立委 違反禁止兼職及利益迴避原則,但相關內容訂於另一提案「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僅尚未通過修法,兩案又未併案審查,根本無法處理。

誤引、誤抄法條 提案擺烏龍

讓人啼笑皆非的烏龍提案還不少,例如國民黨立委張顯耀等提案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院會付委審查後,議事人員翻遍勞基法,就是找不到「第五十六條之二」,才發現搞烏龍。

張顯耀另一個提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敘述被質詢人若拒絕答覆,違反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應移送監院彈劾、糾舉,但根據憲法增修條文,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早已停止適用。

已三讀通過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案」,在條文對照表中,把現行條文抄錯,抄成去年三月總統公佈修正施行前的舊條文。

提案內容近似 涉嫌抄襲

天下文章一大抄,也可以在立委提案看到。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與吳清池、江義雄分別所提「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除提案說明外,兩案內容完全雷同,甚至立法說明也一模一樣,比對後才發現與上屆親民黨立委李復甸的版本極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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